杭州互联网法院
沿革
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这三家基层人民法院以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其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互联网金融纠纷和电子督促案件,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网络交易纠纷案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前述纠纷的上诉案件。
2015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从原告发起诉讼或被告关联案件,再到调解、立案、举证、质证、视频庭审、庭审结束、判决均在网上进行,实现了诉讼的全程网络化。
2017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公开表示,浙江法院将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杭州网络法院是基于杭州法院系统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而建。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委副主委赵光育建议,应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的5类涉网案件。。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2017年8月16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杜前为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章浩、王江桥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潘晓、沙丽、黄忻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审判员。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牌子挂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