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之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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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9日 (日) 02:39的版本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确认他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请求。
确认之诉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经法院审理后,明确并肯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这种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从而消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种类
确认之诉按其诉讼请求的目的性可分为两种:
- 肯定的确认之诉,又称积极的确认之诉,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诉讼,如确认收养关系成立,确认房屋所有权等。
- 否定的确认之诉,,又称消极的确认之诉指的是原告要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讼,如确认被告无继承权、某一经济合同不成立等。
特点
确认之诉的特点,就是法院只需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判令败诉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