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代理:修订间差异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无编辑摘要
 
(导入1个版本)
 
(没有差异)

2017年3月19日 (日) 02:38的最新版本

利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利用地位之便,实施利于自己却不利于被代理人代理。利己代理是一种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此即禁止法定代理人利己行为的规定。在委托代理,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的规定,也包含了对利己代理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