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監護:修订间差异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 ((by SublimeText.Mediawiker)) |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 小 ((by SublimeText.Mediawiker)) |
||
第3行: | 第3行: | ||
遺囑能直接表達遺囑人的意志,但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與通過遺囑處分[[遺產]]不同,因為這直接涉及被監護人的利益。況且遺囑行為是遺囑人死亡之後才能生效的行為,遺囑指定的監護人也只能在遺囑人死亡之後才能成為被監護人的監護人。如果出現遺囑指定的監護人損害被監護人利益的情況,首先受害的是被監護人。儘管可以依年律程序終止這種監護關係,制止監人的侵權行為,但畢竟是以被監護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為代價的。因此,法律要在遺矚自由和對被監護人的保護中尋求最好的平衡,以最大限度地確保被監護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 遺囑能直接表達遺囑人的意志,但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與通過遺囑處分[[遺產]]不同,因為這直接涉及被監護人的利益。況且遺囑行為是遺囑人死亡之後才能生效的行為,遺囑指定的監護人也只能在遺囑人死亡之後才能成為被監護人的監護人。如果出現遺囑指定的監護人損害被監護人利益的情況,首先受害的是被監護人。儘管可以依年律程序終止這種監護關係,制止監人的侵權行為,但畢竟是以被監護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為代價的。因此,法律要在遺矚自由和對被監護人的保護中尋求最好的平衡,以最大限度地確保被監護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典]] 》第29條對此作了規定:「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依此條規定,需要注意: | ||
(一)能夠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的,只能是被監護人的[[父母]]且其父母是擔任其監護人的。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是被監護人,而其[[配偶]]擔任監護人的,該配偶就不能利用自己監護人的身份立遺囑為被監護人指定監護人。父母與[[子女]]有著最密切的血緣與親情關係,會最大限度地考慮子女的利益與維護。因此,只有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才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 (一)能夠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的,只能是被監護人的[[父母]]且其父母是擔任其監護人的。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是被監護人,而其[[配偶]]擔任監護人的,該配偶就不能利用自己監護人的身份立遺囑為被監護人指定監護人。父母與[[子女]]有著最密切的血緣與親情關係,會最大限度地考慮子女的利益與維護。因此,只有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才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 ||
(二)被監護人的父母通過遺囑選擇的監護人沒有[[監護資格]]的限制,即不受法律規定的監護人範圍、監護順序及其他限制,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滿意的具有監護能力且願意承擔監護職責的人作為自己子女的監護人即可。 | (二)被監護人的父母通過遺囑選擇的監護人沒有[[監護資格]]的限制,即不受法律規定的監護人範圍、監護順序及其他限制,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滿意的具有監護能力且願意承擔監護職責的人作為自己子女的監護人即可。 |
2023年1月25日 (三) 13:49的最新版本
遗嘱监护,是监护人用遗嘱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监护,即监护人以遗嘱方式指定在遗嘱人死亡之后由其指定的人担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遗嘱监护在许多国家都有规定。
遗嘱能直接表达遗嘱人的意志,但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与通过遗嘱处分遗产不同,因为这直接涉及被监护人的利益。况且遗嘱行为是遗嘱人死亡之后才能生效的行为,遗嘱指定的监护人也只能在遗嘱人死亡之后才能成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如果出现遗嘱指定的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首先受害的是被监护人。尽管可以依年律程序终止这种监护关系,制止监人的侵权行为,但毕竟是以被监护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代价的。因此,法律要在遗瞩自由和对被监护人的保护中寻求最好的平衡,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条对此作了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此条规定,需要注意:
(一)能够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只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且其父母是担任其监护人的。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被监护人,而其配偶担任监护人的,该配偶就不能利用自己监护人的身份立遗嘱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有着最密切的血缘与亲情关系,会最大限度地考虑子女的利益与维护。因此,只有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二)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遗嘱选择的监护人没有监护资格的限制,即不受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监护顺序及其他限制,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满意的具有监护能力且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人作为自己子女的监护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