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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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刑法第304條的規定,犯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第304條的規定,犯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ategory:擾亂公共秩序罪]]

2017年8月25日 (五) 03:28的最新版本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构成

过失延误投递邮件的行为,不成立本罪。

认定

犯本罪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从一重罪论处。

处罚

根据刑法第304条的规定,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