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过失延误投递邮件的行为,不成立本罪。
犯本罪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从一重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304条的规定,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