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19年3月14日 (四) 23:49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代书遗嘱,亦称代笔遗嘱口授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