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之訴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17年3月19日 (日) 02:39的版本 (导入1个版本)

確認之訴,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確認他與被告之間一定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的請求。

確認之訴的目的,在於通過法定的訴訟程序,經法院審理後,明確並肯定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以及這種法律關係的具體內容,從而消除當事人之間的爭議。

種類

確認之訴按其訴訟請求的目的性可分為兩種:

  1. 肯定的確認之訴,又稱積極的確認之訴,指的是原告請求確認民事法律關係存在的訴訟,如確認收養關係成立,確認房屋所有權等。
  2. 否定的確認之訴,,又稱消極的確認之訴指的是原告要求確認民事法律關係不存在的訴訟,如確認被告無繼承權、某一經濟合同不成立等。

特點

確認之訴的特點,就是法院只需確認當事人之間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不判令敗訴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