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理由

出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於 2017年3月19日 (日) 02:39 由 Liulingbowen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导入1个版本)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訴訟理由,是指當事人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即提起訴訟與進行訴訟的理由。理由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是不能憑空提出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是可以提供證明的。只有客觀存在而又可以證明的事實,才能成為訴訟理由。

類型

可作為訴訟理由的事實有:當事人之間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原因事實;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者有受侵犯危險的客觀事實;當事人之間的權益發生爭議的具體事實。

但必須明確的是,在正常情況下,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消滅的事實,不涉及訴訟問題,自然也談不上是訴訟理由。只有當民事法律關係發生爭議並訴諸法院時,才成為訴訟上的事實,從而被作為訴訟理由提出。

意義

當事人進行訴訟必須證明事實,才能獲得司法保護。因此,訴訟理由是訴實現的條件,是任何具體的訴訟都不可缺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