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欺詐

出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於 2016年9月20日 (二) 15:32 由 Liulingbowen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參見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由於信用證的上述局限性,客觀上爲欺詐者行騙提供了可能性。國際貿易中此類案件常有發生,使銀行或相關交易當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

構成

關於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列舉了應當認定存在信用證欺詐的情形:

  • 第一,受益人僞造單據或者提交記載內容虛假的單據;
  • 第二,受益人惡意不交付貨物或者交付的貨物無價值;
  • 第三,受益人和開證申請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單據,而沒有真實的基礎交易;
  • 第四,其他進行信用證欺詐的情形。

其中第四項是一個概括性、兜底式的規定,主要考慮到信用證欺詐在實踐中的複雜性、多樣性,前三項可能難以列舉窮盡。

種類

信用證使用中欺詐的表現形式各異,買賣雙方都可能有欺詐行爲,主要有:

  1. 開立假信用證
  2. 「軟條款」信用證
  3. 僞造單據
  4. 以保函換取與信用證相符的提單

開立假信用證

有些進口商使用非法手段製造假信用證,或竊取其他銀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證,或無密押電開信用證,或使用假印鑒開出信用證,簽字和印鑒無從核對,或開證銀行名稱、地址不詳等。如出口商沒有發現信用證系假造而交貨,將導致錢貨兩空。

「軟條款」信用證

僞造單據

僞造單據是指單據(如海運提單)不是由合法的簽發人簽發,而由詐騙人或委託他人僞造;或在合法簽發人簽發單據後進行篡改,改變單據中的有關內容,使之單證相符,騙取貨款。

以保函換取與信用證相符的提單

以保函換取與信用證相符的提單主要有倒簽提單、預借提單及以保函換取清潔提單的情況。

  • 倒簽提單是貨物裝船的日期晚於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但仍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簽署裝船日期的提單。
  • 預借提單和倒簽提單的不同之處則在於,被預借的提單是在貨物實際裝船完畢前簽發的,並將當天的日期記載於提單簽發日期欄內。倒簽提單、預借提單均屬於欺詐行爲。
  • 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時,隱瞞了船載貨物本不清潔的事實真相,將不清潔的貨物僞稱清潔貨物記載在提單上,將本應簽發的不清潔提單僞稱清潔提單簽發,以騙取銀行對結匯單據的信任,並騙取善意的收貨人對單據和貨物的信任,非法剝奪了收貨人本應享有的拒收貨物、拒絕承兌贖單的合法權利,目的在於使本因違約而不能結匯的托運人得以通過非法手段順利結匯,以逃避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在沒有欺詐意圖的情況下,有時由於客觀條件所限,承托雙方就貨物的數量、重量或包裝等問題存在認識上的分歧,又無法對所裝運的貨物的實際數量進行再核實,此時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是商業習慣允許的變通做法,這不僅是出於使托運人得以順利結匯的需要,而且也是爲了使貨運程序得以順利進行,司法實踐中已有案例承認了此種善意保函的效力。此時,承運人仍應對貨損貨差向收貨人承擔責任,但有權依有效的保函向托運人追償。《漢堡規則》即在一定範圍內承認了善意保函的效力。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