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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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是直接產生作品的智力活動。作者實施了創作活動,並且通過一定的表現形式實現了自己的創作構思,不論其是否發表,該作品即可視為被創作。

在著作權法中,創作是作品產生的唯一源泉,也是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依據。

如果一部作品的總體思想或某一構思已經完整地以某一形式表達出來,不論其是全部構思還是其中的一部分,所創作的這部分作品即視為已完成。

認定

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諮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作。

抄襲、剽竊他人作品的行為不能算是創作行為。

形式

創作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及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