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居,即合法同居。夫妻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是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同居受法律保护。
夫妻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另一方同居,可以成为离婚的主要理由。1989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此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