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离婚,系指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制度,是有关解除婚姻关系的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总和。离婚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它与社会形态的变迁相适应,有其产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类型的离婚制度。

离婚制度之历史发展

综观古今中外世界各国的离婚制度,离婚立法由严格走向宽松,在许多国家中由宗教走向世俗。其发展过程可大致概括为:

在历史长河中,离婚立法以许可离婚主义为普遍,以禁止离婚主义为例外,禁止离婚主义只是反映了离婚制度演变过程中局部地区的阶段性的特点。个体婚制从其产生至今均以许可离婚主义为其主流,只是许可的程度和范围不同而已。

特征

离婚之基本特点有五:

  1. 从主体看,离婚是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本人所为的法律行为,任何人都无权代替,更不能对他人的婚姻关系提出离婚请求。
  2. 从时间看,只有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办理离婚,如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无须依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3. 从程序看,离婚和结婚一样,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私下协议或群众、干部参加达成的离婚协议,均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4. 从条件看,离婚必须以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离婚是对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凡是违法婚姻,以欺骗等手段取得结婚证的,只能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或撤销,收回结婚证,不能按离婚办理。
  5. 从内容看,离婚是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它导致夫妻关系的解除,从而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如夫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消灭,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债务的清偿等等。所以离婚不仅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利益及社会的利益。

与婚姻无效和撤销之区别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是两种不同的制度。离婚是解除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而婚姻无效和撤销是违法婚姻的法律后果,它们有严格的区别。

与别居之区别

参见主条目:别居

种类

从不同角度可对离婚作如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