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相對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又稱其他主犯或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是指除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對共同犯罪的形成、實施與完成起決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中的“共同犯罪”包括各種形式的共同犯罪。
種類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可分三種:
認定
判斷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實施了哪些具體犯罪行為,對結果的發生起什麼作用,另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對其他共犯人的支配作用。
處罰
對於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應分為兩種情況處罰:
- 對於組織、指揮共同犯罪的人(如聚眾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 對於沒有從事組織、指揮活動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這意味著現行刑法對這種主犯只是像單獨犯那樣處罰,而沒有像舊刑法那樣規定對主犯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