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律行为,乃“辅助法律行为”之对称,是指行为人借助自己的独立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大多数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独立法律行为。
以是否具有独立的实质内容为标准,将民事法律行为区分为独立法律行为和辅助法律行为的意义在于独立法律行为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力,而辅助法律行为只是使待补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