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行為
死因行為,亦稱「死後法律行為」,乃「生前法律行為」之對稱,是以行為人的死亡為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這種行為由行為人生前完成、死後發生效力,如遺囑行為、遺贈行為。
以效力發生在生前還是死後,將民事法律行為區分為生前法律行為和死後法律行為的意義在於確認死後法律行為的效力。
民法確認死後法律行為的效力,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則的具體體現。法律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志。財產所有人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既可以作出即時生效的處分,也可以在生前作出安排,到自己死亡之後再發生處分的效力。這種死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能保證按照行為人的意思安排自己身後的財產與其他事務,避免利害關係人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對於家庭關係、社會關係的和諧與穩定有重要作用。為保證死後法律行為的實現,法律為此有專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