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系国家有关证据的法律规定中,证人是指“经过宣誓对案件有关事实作证的人”。
对于证人的资格条件,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规定与英美法国家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没有对证人的资格作特别的限制。任何人,除非不能辨别真假,不能理解真实陈述责任的人,都有证人资格。
出庭作证乃证人之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