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法,乃拉丁文juscivile之意譯,是古羅馬時期調整享有羅馬公民權的羅馬市民之間關係的法律。
非羅馬市民之間、被羅馬人征服地區的居民之間以及他們與羅馬市民之間的關係則由「萬民法」(Jusgentium)調整。後世學者稱「市民法」為民法的語源,稱「萬民法」為國際法的語源。隨着羅馬經濟的發展和版圖的擴大,羅馬帝國逐漸承認非羅馬市民的自由民享有市民權,公元212年市民法與萬民法合而為一,羅馬法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