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乃“有主物”之对称,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无人继承的财产,被所有人或占有人抛弃的物等。
在我国,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超过期限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归国家所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但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