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lude: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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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立的要件不同,将民事法律行为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的意义在于:要式法律行为强调法律行为的郑重,在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时,能有一固定的证据,便于查明事实,利于解决。为此,法律要求那些涉及他人义务、公共利益、重要事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定形式,没有这一特定形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不成立,或者不生效。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法律行为必须采用特定形式之外的,均为不要式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采用自己认为合适的任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