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权,乃具体人格权之一种,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思想、行动,不受控制、干涉、妨碍的权利。
自由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同等重要的人格权利。
自由权的客体为人身自由。主要包含思想自由和身体自由两方面的内容。
凡非法拘禁、限制他人身体,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妨碍、干涉、限制他人的正常思维,侵害他人的通信自由等,都是侵害自由权的行为。
权利人在自己的自由权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采取自力救济方式予以制止,也有权寻求公力救济,向法院起诉,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