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乃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一,是因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通常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与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的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自然人能成其为法律上的“人”,即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一般民事权利能力和特别民事权利能力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