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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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9日 (日) 02:39的版本
最低工资,(英语:minimum wage;日语:最低赁金/さいていちんぎん;韩语:최저임금/最低赁金),又称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是一种劳工政策,通常由政府设立法律,目的是保障工人能以劳力换取足以生存的维生工资。一些国家如新加坡不设立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之特点
最低工资具有以下特点:
一、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劳动者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而工资是与其密切相关的最重要的劳动条件,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工资分配权,侵害劳动者获得工资的权利,国家往往通过立法确定最低工资。
二、最低工资的设立主要是解决低薪劳动者的生存问题,故其确定依据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最低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限度。最低工资具有劳动基准的性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标准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支付条件
最低工资的支付以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为条件,其中,
- 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制度工作时间;
-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律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组成
最低工资由法律允许的若干种劳动报酬项目组成,但是下列项目不能成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4年《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也不包括在最低工资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