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药品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16年4月24日 (日) 06:50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精神药品(英语:Psychoactive drug),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受到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旦被非法使用便是毒品。我国刑法和《禁毒法》在界定毒品的内涵时,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作为毒品的两个基本种类。

分类

精神药品可以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

  1. 抑制剂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镇静作用的药品,可减轻人的心理活动能力,常见的抑制剂有巴比妥类安眠药、苯丙二氮杂卓类安眠药、安眠酮等。
  2. 兴奋剂又称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它可以使人情绪亢奋,常见的兴奋剂有安非他命类等合成毒品及非安非他命类的呱醋甲酯、苯甲吗啉、咖啡因和安钠咖等。
  3. 致幻剂是使人产生幻觉或错觉的毒品,常见的有麦司卡林、致幻蘑菇菌等天然毒品,以及麦角酸二乙酰胺(LSD)、二甲基色胺(DMT)等合成毒品。
  1. 三唑仑
  2. γ-羟丁酸
  3. 地西泮
  4. 安眠酮
  5. 甲基苯丙胺冰毒麻古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6.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7. 安纳咖
  8. 咖啡因
  9. 氯胺酮(K粉)
  10. 麦角二乙胺
  11. 麦司卡林
  12. 苯环利定
  13. 迷幻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