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頭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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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頭丸,主要成分為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簡稱MDMA片劑,MDMA純品為白色粉末,屬於安非他命興奮劑,化學結構類似冰毒,經常用來製作“搖頭丸”。由於合成簡單,衍生的品種很多。“搖頭丸”又稱“X”、“E”、“亞當”、“的士高餅乾”、“歡樂丸”、“忘我”、“快樂丸”等,是安非他明類衍生物,屬中樞神經興奮劑,是我國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

種類

“搖頭丸”的種類繁多、形狀和圖案多達上百種。這類毒品主要以片劑形式出售,也有以膠囊丸裝形式出售。藥片狀中以圓形、棱形、魚形為多數。圖案有“天鵝”、“鑽石”、“蝴蝶”、“蘋果”、“鴿子”、“奔馳”、“AI”、“CU”、“S”、“CK”、“E/D”、“RN”、“LM”、“OTC/MX”、“V”、“耵”等。

毒性

“搖頭丸”服用後表現為活動過度、情感衝動、性欲亢進、嗜舞、偏執、妄想、自我約束力下降以及有幻覺和暴力傾向,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被認為是未來世紀最具危險的毒品。自1996年以來,MDMA等致幻性苯丙胺類興奮劑已傳入我國,傳播速度很快,在廣東、上海、北京等地都已相繼發現此類毒品。該毒品主要在迪廳、卡拉0K廳、夜總會等公共娛樂場所以口服形式被一些瘋狂的“舞迷”所濫用。現在,“搖頭丸”不斷“推陳出新”,通過對我國目前查獲的“搖頭丸”進行化學分析,從中查出有的添加了甲基苯丙胺、可待因、咖啡因氯胺酮等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