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系:修订间差异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创建页面,内容为“'''大陸法系''',亦稱'''民法法系'''、'''羅馬法系''',乃以羅馬法為基礎,以1804年《法國民法典》和1900年《德國民法典...”)
 
(导入1个版本)
 
(没有差异)

2017年3月19日 (日) 02:38的最新版本

大陆法系,亦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乃以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大陆法系是在西方近代化过程中,欧洲大陆各国复兴罗马法,仿照法国立法模式或德国立法模式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并将其强制推行到自己的殖民地而逐渐形成的。

其成员除法国、德国外,还有比利时、荷兰、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西班牙,拉美各国,非洲的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埃及、利比亚、突尼斯,亚洲的日本、印度尼西亚及中国等。